拟认定工伤公示(任琦峰)
发布日期:2025-07-15
09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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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区人力社保局
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钟公庙街道办事处于2025年07月11日向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,称单位职工任琦峰于2024年9月19日上午8时40分左右,在钟公庙街道办事处(鄞州区惠风西路115号城南大厦A座)12楼1212办公室正常办公时,遭到信访人员攻击,致其头部和左膝受伤,经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诊断为左闭合性胫骨平台骨折,脑震荡,面部挫伤,左膝挫伤,左内侧半月板后角损伤,左膝关节前十字韧带损伤(不完全撕裂),左膝关节内侧副韧带损伤。单位同时提供了相关证据资料。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、《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》规定,经我局初步审核,拟认定任琦峰同志此次事故伤害为工伤,现予以公示。如对该工伤认定存在疑问或异议,可致电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。
公示日期:2025年7月15日-2025年7月21日
联系电话:0574-89293264。
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5年7月15日